瓜群众,而是他花钱请来的几个“意见领袖”之一。
作为一个收钱办事的“意见领袖”,就你这表现……
夜未明背在身后的右手五指张开,跟着猛地一翻:扣五十两!
紧跟着,又立刻伸手一指那个办事最为牢靠的府衙捕头,随之又伸出三根手指,在自己的后腰上面敲了敲:捕头大哥,现在是时候将之前我教给你的那句话,声情并茂的说出来了!
这一次,我额外给你加三百两!
见到这个手势,捕头顿时两眼放光。
他当然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说的这句话,可能会引起知府老爷的不快。
但这种事情只要不做得太过明显,最多也就是体会上意不明,说话不知分寸,让知府老爷心生不快而已,绝对达不到因此获罪的地步。
为了三百两,让领导对自己心生不满,这样值得吗?
在这位捕头大哥看来,当然值得!
他现在都已经四十多岁了,满打满算还能在府衙干上几年?反正职位做到现在,也算是干到头了,在剩下的几年时间里,能赚够300两银子吗?
那当然是不可能的。
所以,这一次哪怕他丢掉这个捕头的差事,这三百两他也要赚!
更何况,夜未明教他说的话并没有什么大毛病,因此丢掉工作的几率,绝对不超过百分之一。
想到这里,那捕头立刻冲着知府大人躬身施礼:“大人,属下以为,此事应该依法处理。”
知府眉头一皱:“怎么个依法处理?”
捕头立刻说道:“法海大师扣押儒生是真,此事应该按照律法惩办。”
“同时,许仙迷恋女色,按照法海大师的说法,竟然与妖精相恋,此事虽然还有待核查,但在查明之后,也同样要按照律法来处理。”
“还有,法海大师说白素贞是妖精变化,此事虽然还有待核查,但属下以为却应该认真对待,一旦核实,同样需要按照律例惩处。”
“卑职并不是很懂律法,也不知道这些事情究竟法犯哪条,一切还请大人定夺。”
我还定夺个屁!
现在的知府大人,就连当面骂娘的心情都有了。
这个捕头今天不知道怎么变得这么能说会道。从表面上看起来,他说得有理有据,理性、中立、客观,可问题是,你们家律法还有管什么人妖相恋的?
那么按照他的说法,法海犯法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。而法海对于许仙、白素贞的指控,就算成立,朝廷律法也根本就管不着人家。
不过这件事情,貌似已经没有什么可分辨的了?
听着身后百姓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,知府大人终于无奈的开口说道:“法海大师,现在事情已经很明显了。不管你出于何种原因,作为一个出家人,私自扣押儒生都是大罪。”
“本官希望法海大师能够悬崖勒马,放了许仙,跟本官回去协助调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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