止刺杀事件会再次重演。
甚至,因为一时来不及找保镖团队,他还继续让约翰.戈蒂派遣手下在自己出没的四周保护。
正想着呢,背后突然“刺啦”一声电击响声。
随后安妮斯顿“啊”地尖叫了一嗓子。
季成急忙回过头去,只见安妮斯顿有些惊恐地看着床铺上那只“手电筒”,她结结巴巴看向季成问道:“亲爱的,这……这手电筒是电击棍?”
季成连忙站起身跑过去抓着她的手关心地问道:“你没有电到吧?”
“没有,没有。”安妮斯顿有些惊慌失措地摇头,刚才她只是按了一下,那电流就像是闪电似的,把她吓了半死。
季成见她没事松了口气,然后随手把“手电筒”拿起放在了一旁,歉意道:“刚忙着和人打电话忘了告诉你,这是超高电击的电击棍,你别看它表面上是个手电筒,实际上瞬间能释放出四万伏电击,能把人瞬间电昏迷过去。”
穿着粉红色小睡裙的安妮斯顿一脸无语看着他,“你带这么危险的东西在身边干什么呀?”
季成哑然失笑地反问了一句,“有枪危险吗?”
安妮斯顿语塞说不出话。
季成没有过多解释,这只电击棍是约翰.戈蒂替他搞到的目前市面上最好的电击棍,因为他还没来得及申请持枪证,虽然漂亮国持枪合法,但纽约州对枪械管制比较严,首先要像考驾照一样考持枪证,然后还有等待期、数量限制等等,因为涉及到枪支,哪怕他目前是一个不小的资本家,也需要按照流程去考试获取,可他经历过上次刺杀,没有防身工具不太好,故而弄了一条电击棍。
如果他再遇到上次那种被挟持的情况,完全可以使用电击棍被人电倒,然后自己从容脱身。
那要是遇到远距离伏杀呢?
季成当然也有办法对付,到时候他只需要把手放到鼻子旁边,然后……然后什么啊,肯定只能捏着鼻子认了。
嗯,好吧,这玩意其实没多大用,聊胜于无。
季成带着电击棍更大的作用是起到心里安全作用,其他基本上没用。
“明天我有个试镜,你要不要来看一看呀?”安妮斯顿跟季成撒娇。
季成好奇地询问道:“什么试镜?”
“不是什么大制作了,不过出品公司很有名气哟,是哥伦比亚影业公司,而且据说还有机会和麦当娜一起演戏呢。“安妮斯顿说到这里兴奋地不行。
麦当娜?
哥伦比亚影业出品?
季成勐地想到了一部超级烂片,那部片子好像叫做《百老汇的最后一夜》,他还记得麦当娜因此拿了最烂女配角,他眨着眼睛道:“这部片子叫什么?”
安妮斯顿回忆了一下,“暂定名好像是《百老汇的最后一夜》。”
汗!
还真是这部片子。
季成一阵无语道:“这名字一听就是票房毒药,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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